各教学系:
为促进高校困难家庭学生充分就业,根据省厅通知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17】66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高校困难家庭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程序通知如下:
一、求职补贴发放对象:我校2018届毕业生
(1)残疾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毕业年度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求职补贴发放标准:
每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申请补贴需提供的材料及时限
1、填写《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3、毕业生本人锦州银行永丰支行开户的储蓄存折或卡复印件(一式二份)。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低保证或低保边缘证原件及全部页面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5、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当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8、各系填写的《年度高校毕生业求职补贴明细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盖系公章,同时以邮件的方式报电子版(邮箱:28646699@qq.com)。
9、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2日
三、 学校联系人:赵老师 18940681233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8年 3月7日